九江市通报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25 11:45:15  信息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信息作者: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九江市纪委通报了3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永修县云山集团果林公司东新农场原副场长张臣高虚报冒领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问题。经查,2011年以来,张臣高(退休返聘人员、非中共党员)先后以去世人员及按政策已核减人员名义,虚报冒领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共计22500元,据为己有。2016年8月22日,张臣高被免去东新农场副场长职务,违纪所得22500元予以收缴。 

  九江县岷山乡春华村党支部副书记黄文军在低保名额分配中优亲厚友问题。经查,2012年7月以来,黄文军明知其堂弟黄某某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仍然利用职务之便,让其继续享受低保。2016年9月19日,黄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其堂弟黄某某享受低保的资格。 

  濂溪区赛阳镇金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叶炜违反规定程序处置工程项目问题。经查,叶炜在经办金桥村工程项目时,未按规定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手续,擅自做主,分别于2016年2月和4月,与本村村民邹某某、叶某某签订“4座山塘水土保持”和“庙埂段挡土墙维修”合同。2016年10月14日,叶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引导督促党员干部通过党内组织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并整改问题。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要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看待“微腐败”的危害,坚守责任担当。  

  通报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以及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追究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九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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