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纪委通报5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20 9:40:44  信息来源:中国江西网  信息作者:

       10月19日,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进贤县纪委近日通报5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进贤县公安局衙前派出所原所长龚晓辉搁置群众合理诉求,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2年11月,衙前乡村民江某某到衙前派出所申请户口补录,派出所原所长龚晓辉以审批未通过为由,搁置江某某合理诉求三年之久;且龚晓辉在任衙前派出所所长期间,工作秩序管理混乱,办事推诿拖沓,群众反映极差。

  2016年3月15日,进贤县纪委给予龚晓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进贤县公安局给予龚晓辉免职处理。

  李渡镇柴埠村原党支部书记许润军挪用公款问题

  2015年1月,柴埠村原党支部书记许润军挪用村委会土地出租款8000元用于个人支出。

  2016年6月3日,李渡镇党委给予许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柴埠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违纪所得退回村委会。

  李渡镇桂桥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桂诗程独断任性,公款私存,擅自支出问题

  2012年4月,桂桥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桂诗程违规将村征地补偿款32万余元存入个人账户,并多次在村委会其他成员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于支付村委会相关费用4万余元。

  2016年7月,进贤县纪委给予桂诗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支出的4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已由村委会补交。

  钟陵乡彭桥村委会民兵营长胡小明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种粮补贴款问题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彭桥村委会民兵营长胡小明虚报冒领种粮补贴款1.1万元。

  2016年9月14日,钟陵乡党委给予胡小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上缴财政。

  进贤县卫计委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胡桂龙作风不实,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问题

  2016年8月,县卫计委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胡桂龙在答复群众办理健康证咨询时,主动向服务对象索要香烟,且其在工作期间,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问题。

  2016年9月24日,进贤县卫计委党委给予胡桂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卫计委主任办公会议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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